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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县级园林式单位”复查合格

发表时间:2007-12-29 10:59:42 来源:仁寿一中 编辑:晓辛

1225,仁寿县绿化委员会对我校“县级园林式单位”的工作进行了复查。

方良元校长向县绿化委员会汇报了我校历年来的绿色创建工作和业绩:19946月起,我校根据仁寿县园林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级园林式单位”的通知,就开展了绿色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一直常抓不懈。先后被评为全县首批环境保护先进单位、仁寿县绿色学校、县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眉山市“绿色学校”、四川省“绿色学校”、“四川省绿化示范学校”。20076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教育部命名表彰我校为第四批全国绿色学校。

县绿化委员会的领导在代建一副校长的带领下,查看了档案资料,对照复查表检查了校园绿化、保洁等情况。复查结果为合格。

学校行政办、总务处、政教处、卫防处等成员处室参加了复查。

                                            (文曼宁)

 

 

检查校园绿化、保洁情况                检查校园绿化、保洁情况

 

代建一副校长作工作汇报         方校长汇报我校历年来的绿色创建工作

 

县绿化委员会领导查看档案资料          县绿化委员会领导进行复查总结



来源:仁寿一中  编辑:晓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