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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防范意识,人人规范行为,个个自我保护。

发表时间:2004-4-13 10:38:47  编辑:匿名

仁寿一中保卫科科长王少先
  为深入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和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增强我们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有关自救自护能力.进一步推进学校安全文化建设,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校园安全环境。学校特提出:本周安全教育的主题是:提高防范意识,人人规范行为,个个自我保护。
  目前,全国各类学校安全工作形势严峻,不可懈怠,据统计,全国每年约有1.6万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约有40多个学生死于食物中毒、溺水、交通等安全事故,但这些死亡事故中,排除可预见的自然伤害和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外,约有80%的非正常死亡本可以通过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得到避免。由此可见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及知识的培养和普及变得尤为重要。
  学校安全是开展正常教育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是维持良好教育教学秩序的根本保证,我们全校师生对安全教育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不能存在饶幸心理,麻痹思想,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可以归根为6个方面的安全问题:1、交通安全;2、财产安全;3、饮食安全;4、心理安全;5、活动安全;6、消防安全。所以,在本周的安全教育活动中特提出以下要求:
  1、 各班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同学们学习普及安全知识,增加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能力。要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学校,要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克服自身不安全行为,并积极同其他危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行为做斗争。
  2、 针对实际情况,每个学生必须切实做到如下方面,班主任、教师要加强教育,认真督促:
  ① 严禁攀坐各楼层护栏,不得在各楼层的楼梯或走廊追逐、奔跑,打闹,不得在校园内所有楼顶层看书、休息、玩耍。
  ② 不得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翻越围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③ 为防止火灾和意外事故发生,所有教师宿舍及其他场所严禁违反规定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等)。严禁在任何场所私拉乱接电源,使用家用电器注意用电安全。(如电水壶,热水器,热得快烧水,电池充电等)。不得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气体打火机易燃易爆品进校。发生火灾要迅速打“119”向消防队报警。
  ④ 严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得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搞各类活动必须向学校政教处请示报告,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行。严禁学生骑机动车、电动车、助动车来校。
  ⑤ 学生应讲文明、讲礼貌、团结互助、遵守《行为规范》、禁止打斗行为发生。
  ⑥ 妥善保管好财物,爱护公共财产,以免遗失和被盗。
  ⑦ 体育活动、实验课及课外活动要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范,严禁擅自行动,防止各种安全问题的发生。
  ⑧ 各班不得将花盆放在没有护栏的窗台上。不得在起重、吊运物品下面站立,通行。任何人未经学校组织不得私自下河塘、渠堰洗澡。
  ⑨ 注意饮食卫生,学校有关人员对食堂卫生全权负责。学生不得乱喝冰袋,吃冰棍,乱吃零食,不得在校外就餐。
  ⑩ 加强心理教育,要有正常的心理和心态,改善同学间的关系,改变怪异的行为习惯。避免心理侵害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云南大学马加骏事件就是血的教训。
   总之,为使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各班在本月内要认真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出一期安全主题黑板报,开一次安全主题班会,搞一次学习安全知识。真正做到提高防范意识,人人规范行为,个个自我表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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