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绿色学校”的标准,制定本工作方案。请各职能处室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职尽责地按时完成相关的创建工作。
一、仁寿一中创建“国家绿色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方良元 卢光华
副组长:代建一 吕仲辉 杨建清
成员处室:行政办 政教处 教务处 教科室 总务处 卫生防疫处 团 委 保卫科 工 会
二、创建总负责人:方良元
环保督导员:任建文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环保督导员:负责统筹创建工作。
2、行政办:负责工作计划、资料档案;对外学习考察的联系。
协作处室:教科室 政教处 教务处 总务处 卫生防疫处
团 委 保卫科。
责任人:王志伟
3、教务处:负责师资培训,课堂环境教育(涵盖:学科渗透、选修课程、科技活动等项目)。
协作处室:教科室 政教处 团 委
责任人:黄尚兵
4、教科室、政教处、团委:负责课外环境教育(涵盖:“绿色班级”建设、社会宣传、主题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项目);环境教育效果(涵盖:环境意识、教师成果、学生成果等项目)。
协作处室:教务处 保卫科 团 委。
责任人:高亚敏 向双全 任建文
5、总务处:负责创建经费;校园环境建设(涵盖:校园绿化、污染控制、节能增效、食品卫生等项目)。
责任人:文曼宁
协作处室:政教处 卫生防疫处 团 委 保卫科。
6、卫生防疫处:负责校园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工作。
协作处室:政教处 团 委 总务处 保卫科 工会
责任人:任建文
7、保卫科:负责创建工作的所有安全保卫工作。
责任人:王绍先
8、工会:负责教职员工“绿色家庭”的建设工作。
责任人:任 敏
四、相关成员单位提供的资料:
1、行政办:
负责相关工作计划;督办各处室有关计划、子报告、细化材料的按时完成上交;资料档案盒归类。
2、环保督导员、总务处:
接受市、县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负责提供创建经费;校园环境建设的计划、子报告、细化材料、镜像资料;有关对外考察的资料。
3、教务处:
负责师资培训,课堂环境教育及有关学科渗透、选修课程、科技活动等项目的计划、子报告、细化材料、镜像资料。
4、教科室、政教处、团委:
负责课外环境教育及社会宣传、主题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项目;环境教育效果及环境意识、教师成果、学生成果等项目计划、子报告、细化材料、镜像资料。
5、卫生防疫处:
负责提供校园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工作的计划、子报告、细化材料、镜像资料。
6、保卫科:
负责提供有关创建工作安全保卫工作的计划、子报告、细化材料、镜像资料。
7、工会:负责教职员工“绿色家庭”的建设资料。
五、创建工作材料审核:
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六、创建材料申报:
行政办、总务处
七、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职责按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对照验收要求,完成所有材料,及时归档。
2、镜像资料的制作,根据市、县环保局、教育局的具体指导,由团委牵头,会同电教中心、网络中心制作。
3、有关协调工作,由代建一副校长、环保督导员负责。
八、归档材料的年限:
1、申报“省绿色学校”已验收归档的材料。
2、2004年7月至2006年11月的规定材料。
九、迎检工作:
2006年8、9月接受省、市环保局、教育主管部门的检
查;
查漏补缺,完善上报材料;
11、12月接受国家环保总局的验收。
200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