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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为四川省首批“阳光体育示范学校”

发表时间:2013-12-3 10:52:14 来源:仁寿一中 编辑:晓辛

    11月29日,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评估总结暨经验交流会在成都召开,首批195所学校被授予“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

    首轮评选从去年7月开始,全省600余所学校报名参加。经学校自查申报,县(市、区)、市(州)教育局遴选推荐,省教育厅预评选、正式评选后,195所学校脱颖而出,成为首批“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仁寿一中在这次评选活动中入围,成为首批“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


  2012年7月,省教育厅启动了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评估工作,旨在以示范学校创建为抓手,促进全省中小学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理念。截至今年5月,首批申报的631所学校中共有195所通过了专家组现场评估,达到了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的评估标准,被授予“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称号。

  为加强管理,省教育厅制定了《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管理办法》,开始征求意见。今后,省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在学校公用经费中要确保不低于10%用于学校体育工作,实现每个学生毕业时至少掌握两项体育技能的目标。11月29日,《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发。《办法》分总则、申报认定、管理职责、学校任务、复查警示和附则共六章。《办法》明确了省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的任务:科学制定和实施学校体育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体育教师在职称评定、评优选先、培训等方面应和其他学科老师一视同仁;体育教师组织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应按规定计入工作量;组建形式多样的校级体育社团,每学期举办一次全体学生参与的学校综合性运动会;在学校公用经费中确保不低于10%用于学校体育工作;学校体育应切实面向全体学生,实现每个学生毕业时至少掌握两项体育技能的目标。


  据悉,我省将按照“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不搞终身制”的原则,每三年对省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进行一次督查。未保证校园一小时体育活动的学校取消其省级示范的资格,并通报全省。



来源:仁寿一中  编辑:晓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