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一中党总支委员会关于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准则》学习制度

发表时间:2012-2-24 16:32:54 来源:仁寿一中 编辑:晓辛

根据上级党组织部署,组织我校党员干部和全体党员学习《廉政准则》。为保证学习顺利进行,提高学习质量,更好地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1、凡我校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必须参加学习《廉政准则》。

2、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及其《实施办法》,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

3、做好读书笔记,联系实际写出心得体会,字数在1000字以上。笔记或体会在支部会上交流,并上交校行政办。

4、保证学习时间,原则上一年集中学习2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集中学习时间。在集中学习基础上,开展自学,时间由自己安排。

5、要对集中学习进行考勤,考勤由党总支组织委员和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考勤情况要公示或通报。

6、集中学习要求不迟到、不早退,学习中不做任何与学习无关之事,确保完成好学习任务和提高学习质量。

7、确因工作需要和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者,必须向党总支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缺席。

 

 

 

仁寿一中党总支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集聚众人智慧,扩大视野,形成正确决策,保证我校教育事业科学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1、议事内容应是学校大事,如有关办学、两支队伍建设、治理“三乱”、党务和校务公开等大事。

2、与会者皆议事者,其意见建议一律要被听取或重视。

3、议事者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要允许有不同意见,不搞“一言堂”。

4、议事要有结果(决议)。要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的原则,尽量达到共识。

5、决议一旦形成,即使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要无条件执行。

6、议事的情况(细节),不许擅自向外泄露,要严守保密纪律。

7、对议事和执行决议积极,且在执行中成绩突出者,要给予表彰或奖励。

8、议事要有计划性,要将相对固定议事和临时议事结合起来。

9、每次议事要做好记录,并作为重要资料保存下来。



来源:仁寿一中  编辑:晓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