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1-5-19 16:11:41 来源:仁寿一中 编辑:仁寿一中教科室

四川省仁寿第一中学校

小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经九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一、课题申报和立项

1.课题组或教师个人可随时向教科室申报“小课题”(每个课题组原则上不超过三人)。

2.申报“小课题”的教师或课题组需填写《仁寿一中小课题研究登记表》。

3.教科室从教师或课题组所选课题的研究价值及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进行审核,对指导思想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的课题予以立项。

4.凡经教科室审核同意立项的课题,教科室向课题组或教师个人发《小课题立项研究通知书》。

5.教科室从全校申报课题中选择向县教研室、市教科所申报县级、市级“小课题”。

二、课题实施

由申请人(负责人)负责课题实施。

1.提出课题申请后一个月内提交研究方案。

2.按课题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课题组成员开展各种研究活动。

3.每次活动后,都应认真分析得失,做好记录,并为下次活动作好准备。

三、课题阶段性成果报告

研究周期为六个月及以上的课题,在学期末课题研究人员必须人人提交至少一篇与课题相关的研究论文,课题负责人提交研究阶段报告。

四、课题结题

1.研究期满,研究者根据研究成效自主决定结题时间。结题前,应先向学校教科室提出结题申请,以便协商或确定结题方式和具体结题时间。

2.县、市级小课题结题前,研究者应将课题研究材料送交教科室审核,再向市教科所、县教研室提交正式结题材料。

3.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时,将适当组织学校教师参与,以鉴定成果的实用性。对缺乏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暂缓结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推广应用

对研究成果采用网上登录、汇编成集等多种方式宣传、推广应用;对部分优秀成果推荐到相关的业务报刊。教科室对每学年结题的课题进行评选,从中评出优秀成果及课题研究优秀教师并给予奖励。

六、课题研究补助

见《四川省仁寿第一中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七.本办法从2011年3月起执行。


四川省仁寿第一中学校

201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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