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导入新课】:
2007年6月,八国集团首脑会议在德国小镇海利根达姆举行。英国、日本参加的是首相,德国、意大利、加拿大参加的是总理,美国、俄罗斯、法国的是总统。为什么有的国家总理知名度比总统高?为什么有的国家总统频频亮相?
这是因为不同的国家采取了不同的政体。那么,什么是政体?当今世界有哪些基本的政体?我国的政体又是什么?这些问题就是第二节要回答的主要问题?
【讲述新课】
一、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一)政体及其与国体的关系
1、政体的含义: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
那么,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是由什么决定的呢?
2、国体和政体的关系:内容和形式的关系。
(1)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
哲学上讲任何事物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国家也是如此,国家的内容就是国家的含义、性质、职能。国家是统治阶级进行政治统治和维护经济利益的工具,统治阶级要进行政治统治和维护经济利益,就需要由国家政权机关来行使国家职能,这就需要统治阶级采取适当的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所以,国体决定政体。同时,政体反映国体,国家的政体是为其国体服务的政权组织形式,政体必然适应国体的要求,反映和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2)、适当的、健全的政体,对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有着重要的作用。
政体是由国体决定的,那么,国体相同的国家采取的政体也是相同的吗?
不是。比如美国,日本都是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统治阶级是资产阶级,他们的政体却是不同。这表明了,政体还具有相对独立性。
(3)、政体具有相对独立性
A、原因:历史条件、阶级力量对比、传统习惯、国际环境。
B、表现:①国体不同的国家,可能采取相似的政体;如美国和中国,一个是资本主义国家,一个是社会主义国家,但是都采取的是民主共和制这种政体。
②国体相同的国家,可能采取不同的政体;如教材提到的英国、日本和法国,虽然都是资本主义国家,但是却采取了不同的政体。
③在同一个国家,国体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的情况下,在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也可能采取不同的政体形式。如日本在1889-1945年是采用就是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后来改为了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二)、当代国家政体的基本类型——不是所有的类型:如法国、俄国。
政体主要有君主制(世袭)和共和制(选举、任期)两种。
君主制分为君主专制制(也叫绝对君主制,国家最高权力由世袭的君主一人独揽,君主拥有无限权力,他的意志就是国家的法律。奴隶制和封建制国家通常采用这种政体。中国历代封建国家都采用君主专制统治方式)和君主立宪制(有限君主制)。
1、君主立宪制
(1)含义:是资本主义国家以世袭的君主为国家元首,君主权力按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
A、君主立宪制是一种政权组织形式。
B、是资本主义国家特有的。
C、国家元首是世袭的君主。
君主立宪制分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中,君主的权力虽受到宪法和议会的限制,但国家实际权力并不在议会手中,而是掌握在君主手里,君主是国家真正的权力中心;内阁是君主行使行政权,治理国家的机构,首相由君主任命,内阁和首相都按君主意志行事,只对君主负责,不对议会负责,君主大权在握。如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1889-1945年的日本。目前,世界上已不多见,只有个别国家仍在实行,基本上已成为一种历史遗迹。君主立宪制在当代主要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形式。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议会君主制的典型性国家,那么这个国家的议会君主制政体有什么特点呢?
(2)、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特征
A、议会:权力中心——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的权力。
英国宪法赋予了议会“卓越的和绝对的权力”。议会的至尊地位首先体现在它所拥有的立法权上。理论上,它可以制定任何法律,可以修改、废除任何现有的法律,可以制定、修改、废除具有宪法性的法律。除了立法权外,议会至尊还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在行政上,议会下院是行政权力的最高来源。内阁和首相都产生于下院,下院是通往政治权力的必经之路。第二,在财政上,议会下院控制着国家的财政命脉。第三,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议会可以向地方授权也可以收回权力。
B、国家元首:君主(女皇、天皇、国王)——象征性、礼仪性,虚位。
现任英国君主是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她是英国第42代君主,温莎王朝第五代君主。1926年4月21日生于伦敦,原名为伊丽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是英国温莎王朝第四代君主、英王乔治六世的长女。自幼在皇宫内接受教育,主修宪法史和法律。她在历史、语言和音乐方面有造诣,能流利地讲法语、西班牙语和德语。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参加英国本土辅助部队,接受驾驶和维修摩托车的训练。1947年7月9日,她与远房表兄、希腊和丹麦亲王菲利普·蒙巴顿中尉(现为爱丁堡公爵,菲利普亲王)订婚,同年11月20日结婚。伊丽莎白二世于1951年开始代表英王乔治六世出席各种正式场合。1952年2月6日国王逝世,她继承王位。1953年6月2日加冕。女王是英国世袭国家元首,除英国外,女王同时也是澳大利亚、新西亚、加拿大等国家的元首。
20世纪30年代,英王爱德华八世有意娶一个结过两次婚的美国妇女辛普森夫人为妻,引起英国统治集团的震惊和不满,堂堂大英帝国国王同一个平民,而且是结过两次婚的外国女人成婚,成何体统,有损英国王室的名声,有损大英帝国的尊严。因此对这门婚事,英国朝野上下一片反对之声。执政的保守党和反对党工党都坚决反对,斯坦利·鲍德温首相反对最为激烈,扬言要辞去首相职务,以胁迫国王“要么放弃同沃利斯结婚的念头,要么放弃王位”。爱德华的母亲也极力反对,南非、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英国领地则扬言要脱离英国的统治,大英帝国、英国的君主政体面临严重危机。固执的爱德华八世表示宁肯退位,不当国王,也不抛弃爱情。他毫不犹豫地签署了退位诏书,
她的称号是:“蒙上帝恩惠,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其他国土和领地之女王,英联邦元首,基督教的保护者伊丽莎白二世。”(1953年《女王称号法》)。根据英国宪法,女王是世袭的国家元首,立法机关的组成部分,法院首领,英国武装部队总司令,英国国教的世俗领袖。女王有权任免首相、大臣、高级法官,有权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公布法律,册封贵族,授予荣誉称号,有权统帅军队,宣战和讲和……从理论上,女王是“一切权力的源泉”,是“国家的化身”,英国政府被称为“女王陛下的政府”,英国武装部队是“皇家”部队,英国所属的领地是“女王陛下的领地”,大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气势。从法律上看,英王大权在握,是权力最大的统治者。但实际上,法律规定的许多王权都不是由女王本人而是由他的“臣仆”——议会和内阁来行使,女王的权力只是虚有其表,正如恩格斯在《英国宪法》中所说的“王权实际上已经等于零。”
现在,女王只是在形式上“批准”而已。解散议会,英王只能根据首相的建议采取行动;根据宪法惯例,英王只能任命下院多数党领袖组阁并担任首相,实际上也不存在什么选择问题。英王的一切政治活动完全由内阁安排,甚至英王在议会开幕时的演说词,也要由内阁来拟定,英王任何带有政治性质的演说或答词都要由内阁来草拟;英王接见国内外要人都要由内阁来定。英王批准法律,也只是履行一下手续,任命高级官员只能按首相和内阁的意见行事。
从理论上讲,首相、内阁都是英王的仆人,他们行使的都是王权,是在英王许可下行使的,他们只能向英王提出“建议”,建议英王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不能“命令”英王,但这种“建议”的含义,一位英国学者说得很清楚,他说就是把你“从四层楼的窗子里扔下去,并且‘建议’你落到地上。”
C、政府:(内阁)掌握行政权力,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
议会君主制所确定的议会至上原则,在19世纪中期确曾一度成为政治生活的现实。从19世纪末叶以来,随英国政治制度渐趋保守,议会在国家机构中的实际地位和作用下降。国家权力的重心逐渐转移到内阁和首相手中。中央政府及其核心内阁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内阁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组成。议会大选后,国王任命议会多数党领袖为首相并授权由他组阁,批准他提出的内阁成员名单。内阁大臣须由议员充任。
在现实生活中,内阁对议会负责的原则往往变成内阁对议会、主要是对下院的控制。在英国的政体中,立法权和行政权并不分立,议会下院是最高立法机关,但立法的实权操在内阁手中。实际上,绝大多数议案来自内阁,并总是在议会优先讨论,得到通过。这样,内阁既参与立法,又负责行政,实际上使议会和君主都从属于自己。
内阁是政府的领导核心,其中心人物是内阁首相。按惯例首相兼任内阁首席财政大臣。在内阁出现早期,首相多由贵族议员出任,后来是下院议员任首相者居多。近百年来,首相只来自下院已成惯例。首相既是行政首脑,又是议会多数党领袖,他集行政和立法大权于一身,控制着国家的统治大权。
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后,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此后,资产阶级力量较弱、实行改良的国家都仿效英国的政体。如日本、泰国、比利时、西班牙、瑞典、挪威等。但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情况和阶级力量对比关系不同,资产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妥协的程度不同,君主保留的地位和权力也有所不同。欧洲几乎所有的君主都脱离政务,宪法和议会给予的职权是有限的,而且,有些职权还是形式上的,象征性的。差别最大的要数亚洲,有的君主拥有绝对的权力,而有的君主却仅仅是一种象征。相对而言,中东地区的君主拥有的权力要比欧洲和亚洲的君主大。在非洲,实际上君主相当于酋长角色,人们以一种近乎幼稚的方式绝对服从。
君主制本身是封建社会遗留下的,从人类社会发展的长远眼光看,这些所谓高人一等的君主必然要走下王座,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回归为一个普通的社会公民,毕竟君王和人类追求自由民主平等的精神不符。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君主制越来越不时兴了。英国学者曾设问,如果有一天,英国人民对女王和君主政体感到不快,如果有一天,英国人民决定不再需要君主政体,女王将如何顺应这一潮流,为英国做出“最后的贡献”?女王半开玩笑地回答,如果那一天到来,“我们将悄悄地走开”。
但目前还远不是这一时刻到来的时候。当一项制度延续了上百年时,它便形成了一种力量,不会轻易地从世界上消失。从现在看,君主制还看不到一点即将从世界上消失的迹象。像英国王室已经有300多年的历史,其本身已成为英国民主制度内一个权力制约的环节,老百姓还是愿意它保留下去的。
在这些国家中君主早已成为这些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在这种情形下君主往往是超党派的,中立的。这样国王在统治阶级内部,政党发生冲突,有矛盾分歧时可以起到某种政治协调作用。同时,君主对一国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起一定的保证作用。因为一般国家君主在位时间都比较长,大多都有20至30年的时间。而政党之间不断轮换,一个政党执政的时间往往要短得多,3年、4年左右。而一个政党政策的制定执行都是保密的,但这些对国王是不能保密的,必须向国王报告,君主拥有大量这方面的信息,君主虽不能对政策发表看法,但在必要时可以提出中肯的意见。这样由于君主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政策保持连续性。
(3)主要国家:英国、日本、泰国、比利时、西班牙、瑞典、挪威
世界各国政体发展的历史趋势是君主制向共和制转变。2008年3月24日,不丹成功举行国民议会(下院)选举,首次通过选举产生了议会民主制下的政府。不丹国王结束世袭君主制,建立了议会民主制国家。根据宪法,国王是不丹的国家元首,而议会在三分之二多数的支持下可以弹劾国王。不丹王国,国泰民安,没有发生政治动荡,国王主动放弃君主大权,积极推行民主制度。史无先例,举世惊奇!不丹老国王说:我可以努力做个爱民的国王,但我无法保证不丹代代都有好国王。为了不丹人民长远的幸福,我们必须推行民主。国王认为,全球化已经为不丹带来了机遇,不丹走向民主和现代化是必然的趋势。国王的认识是富有远见的,民主无疑是世界政治制度的发展趋势。
2、民主制共和制
(1)、含义:指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的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多数资本主义国家采用的政体。
(2)、类型:根据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关系不同,可以分为议会制共和制和总统制共和制
关系不同,其实就是讲哪个是权力中心,
①、议会制共和制
A、特征:
a 议会:权力中心——立法权、组织和监督政府等权力
b 国家元首:总统——虚位、没有实权。
C 政府:行政权;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或者政党联盟来组织;对议会负责;
当议会通过对政府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者政府呈请国家元首解散内阁,重新选举。
这一整套做法,被西方政治学家们认为是议会民主的完美体现,是议会监督政府最有效的手段。对政府来说,每一次信任投票都是一次严峻的考验,每一回倒阁运动都是一场激烈的战斗。
当然,这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西方国家一般都是由议会下院多数党或多数党联盟组成,执政党本来就已经控制了下院的多数,除非执政党内部发生分裂,在野党一般很难在议会内凑成倒阁所必须的多数票。按照西方国家宪法或宪法惯例,得不到议会多数信任的政府也可以不辞职,而由政府总理请求国家元首解散议会,提前举行大选,如果在大选中原执政党仍然获胜,政府可以继续执政,否则才真正下台。所以,议会对政府表示不信任意味着首先自身面临被解散的危险。
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对许多议员来说并非好事,因为在西方国家竞选议员要筹措一大笔竞选资金,决非易事,很多人费了很大劲,到处发表演说,挖空心思拉拢选民,劳民伤财花了很多钱才当上了议员,本指望稳稳当当任满议员的任期,捞一些好处,若议会解散,这笔钱就白花了,要想再当议员,就还要花钱,还要费力辛苦,而且闹不好还有落选的可能,这当然不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另外,反对党也会考虑到,议会解散后,在大选中或新政府组成问题上,也可能会出现对本党更不利的局面,所以各政党在议会中虽然经常发生激烈的争吵,但在倒阁问题上,一般都持慎重态度,不敢贸然尝试倒阁。
有时候,政府倒是经常主动提出信任问题要求议会表决,要求议会就政府政策进行信任投票。政府的打算是这样的:如果议会通过了对政府的信任案,那你们这些反对党议员就不要再吵吵嚷嚷挑政府的毛病了,因为你们议会自己已投票支持政府,即使政府有什么差错,人人有份,大家都有责任;如果议会拒绝通过对政府的信任案,那么结局只有两个,或者政府辞职,或者解散议会,政府料定议员们投票时都要考虑后果,政府倒要看看,到底谁更怕出现这种事态。所以,在信任问题上,政府往往主动出击,以攻为守,逼迫议会就范。
有时还会出现这种情况,有的政府估计,如果按时举行大选,根据形势的发展,估计到可能对政府不利,比如目前国家经济状况还不错,选民们口袋中都有钱,对政府还比较满意,再过一些时候经济可能要进入萧条、衰退期、周期性的危机快要到了,或者内阁刚干完一两件露脸的事,在选民中声望正在上升,如果提前举行大选对执政党有好处,会扩大执政党在议会中的多数,这时执政党可能会找机会挑起信任问题,以达到解散议会、提前大选的问题。所以倒阁问题极为复杂、微妙,对政府表示信任与否不仅是议会监督政府的一种手段,有时也是政府要挟议会,维护执政党利益的武器。
1982年12月,德国总理科尔制造了一次成功的“人为的失败”,反对党218票不出所料反对政府,而执政党248票出人意料全部弃权,结果科尔如愿建议总统解散议会,重新大选。当然也有政府看走了眼,错误估计形势的时候。1979年英国工党是执政党,但在议会中只是微弱多数,只比保守党多出一席,所以政府地位很不稳。在保守党的活动下,下院通过了对工党内阁的不信任案,但表决结果也只是以一票之差通过,工党政府如果辞职,保守党以一票的微弱多数上台,地位同样不稳,工党还可伺机卷土重来。但工党政府当时不是辞职,而是提请女王解散下院,提前大选,指望在大选中能击败保守党在下院多捞几席。但天有不测风云,在大选中保守党大获全胜,夺得339席,工党只得268席,保守党反而在下院获得稳定多数,工党不得不下台,而且在下院中比保守党少了60多席,力量远不如大选前。从此开始了保守党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的长期执政,十多年来工党一直未能反过手来。这是工党政府当时错误估计形势,错误估计双方力量对比的结果。
倒阁是一柄双刃剑,是议会和政府都能玩的游戏,政府不一定就注定处于被动挨打地位。
德国联邦议院有权对政府总理表示不信任,但联邦议院不能像一般议会制国家那样只要通过一项不信任案就可迫使总理下台,还必须同时以多数票选出一个新总理,才能使现任总理下台,这被称为“建设性不信任投票”。在实行多党制的国家中,议会要通过一项不信任案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因为为了共同对敌,几个在野党有的可能联合起来,超过议会半数,但要同时选出一名新总理却比较难,因为这时几个政党之间往往矛盾重重,达不成一致。这就是说,光“捣乱”不行,倒阁的人不能光拆台,同时也要“补台”,推出更好的总理人选,否则不信任案不被接受。
从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中议会与政府关系的这种设计,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政府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另一方面,政府在一定条件下也拥有解散议会的权力。这样就实现了议会和政府相互之间的制约,体现了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中的分权与制衡原则。这种分权与制衡有利于防止个人独裁专制,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成为当今资本主义议会制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制度。
B、国家:意大利、德国、芬兰、新加坡、奥地利、印度。
②总统制共和制
A、特征:
议会:立法机关,有立法权;
国家元首:总统——行政权,统帅陆、海、空三军;是权力中心。
政府:行政权;由总统组织政府——总统还是政府首脑。
资产阶级政党能够上台执政的关键,不在于是否获得议会中的多数席位,而在于总统选举中能否获胜。
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相互独立——分权原则和制衡原则。
③议会制共和制和总统制共和制的异同
A、不同点:
权力中心不同:议在于议会;总在于总统。
政府产生的办法不同:议的政府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总的政府由总统组阁,对总统负责。
国家元首的权力不同:议的国家元首处于虚位、无实权;总的国家元首拥有实权
执政党产生办法不同:议取得议会的多数席位;总在总统选举中获胜
B、相同点:议会和国家元首都是选举产生并有一定的任期。
(三)、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民主共和制
1、公有制经济和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
2、具有多样性
八国峰会本是发达国家的俱乐部,但2004年中国领导人也被邀请参加,各国都派政府首脑参加,那么谁代表中国参加了呢?中国的国家元首又是谁呢?
1.(2005广东卷26)关于国体与政体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B)
①政体决定国体,国体反映政体②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③国体不同,可采用基本相似的政体④国体相同,可采用不同的政体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2.(2005全国卷I35)议会制共和制和总统制共和制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两种主要政体,其区别是(B)
①前者不设总统,后者设立总统 ②前者政府对议会负责,后者的政府对总统负责 ③前者的国家元首没有实权,后者的国家元首拥有实权 ④前者的议会拥有立法权,后者的立法权在总统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3.(08四川灾区卷32)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美国的总统制共和制是两种不同的政体。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D
①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领导政府各部门的工作 ②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其他国家机关由它产生 ③美国国会行使立法权,同时还掌握最高司法权 ④美国国会拥有立法权,总统独立行使行政权力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4.(2006上海卷4)埃及政府内阁在受到议会质询之后进行了改组,新一届内阁于2006年2月1日向总统宣誓就职。这表明,埃及实行的是(B)
A.议会君主制 B.总统制 C.议会共和制 D.半总统制
5.(2008年四川卷32)美国、日本和德国都是当今世界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但美国实行总统制共和制,日本实行君主立宪制,德国实行议会制共和制。这表明(B)
①同一国体可以采取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 ②一国采取什么政体与国家的性质无关 ③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有其相对独立性 ④国体确定后采取什么政体并不重要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6.(2008年全国卷Ⅰ33)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的议会共和制、总统制同属于民主共和制,但两者有不同之处,这种不同从本质上说在于(A)
A.所体现的阶级属性不同 B.所体现的国家结构不同
C.所体现的权力授受关系不同 D.所体现的国家政权运行方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