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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专项斗争法制课讲稿

发表时间:2009-6-3 09:41:45 来源:仁寿一中 编辑:仁寿一中保卫科

                                                     自觉保护“三电”设施从我做起
同学们:
    今天,我将和大家一起共同探讨与我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以下简称“三电”设施)保护问题。
    今天我将重点阐述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什么是“三电”专项斗争?
    要弄清什么是“三电”专项斗争,首先要弄清什么是“三电”。所谓“三电”是指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其中电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网通等通信弱电部门;“三电”设施是指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它包括电力部门的变压器、输电线路和用于支撑输电线路的铁塔、电杆;电信等通讯部门的光缆线、电缆线和用于发射信号的基站、空调外机、储电池等内部设施;广播电视部门的电缆线、闭路线、基站、供电器、放大器等设施。所谓“三电”专项斗争是纸为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公安部等8部委决定,自2007年6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今年,我县将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坚决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高发势头,依法取缔非法收购被盗“三电”设施器材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
   二、保护“三电”设施重要意义
   “三电”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三电”设施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关系国计民生,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保这些设施的安全十分重要。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将作案目标转向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疯狂作案,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开展“三电”专项斗争的直接目的就是保护“三电”设施免遭破坏。
   1、保护“三电”设施是确保我县经济建设正常发展的需要。
   目前,由于各种因素,我县经济正面临一个新的发展机遇,这些机遇的到来,可能回让你们在外务工的父母回到你们的身边,给你们攒到足够的学费,但这些都是需要前提条件的。它需要有企业来投资,但投资的企业需要有供起发展的充足的人力资源、水电资源和与外界联络的通信资源。人力,我们已经拥有了162万人口,在座每一位同学的父母都是现有的人力资源,你们是推动我县经济发展的后备力量;水,我们有黑龙滩等各类大小水库;电力,目前我县有可供大中型企业使用的变压器78座,供照明和居民用电的变压器3024座;通信,各种通信企业的网络线路和基站可以说是纵横交错,随处可见,它们不仅保障我们以越来越便宜的价格和亲人通信,更能够让我们了解外面的世界,重要的是让外面的人了解我们,了解来我们这里投资发展的优势。如果我们对盗破坏“三电”设施漠不关心,甚至加入到盗窃破坏的行列,即使我们通过招商引资途径发别人吸引过来,看到的发展环境原来是用点都得不到保障的地方,谁还愿意留下来?谁还敢来投资?我们的经济怎样发展?同学们的父母又怎么能回到你们自己的身边!
   2、保护“三电”设施是确保安全的需要。
   “三电”设施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密不可分。2008年,某乡1名刚从父母务工地上海回来的未成年人,为卖得零用钱,伙同另2名未成年人盗割电线,结果被高压电所伤。在情况非常危急的情况下,县供电局不计前嫌出人、出车将其送往成都大医院进行救治,尽管如此,该同学还是面临被截肢的危险。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电信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启动了天网工程,安全监控探头158个,县城“两抢一盗”违法犯罪明显下降,给我们学习、生活、工作提供了更多的安全因素。但是,如果有人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导致全城停电,犯罪分子会像我们一样安静的等电来吗?如果通信线路被盗割,即使我们发现了他们,110报警电话能打的通吗?
   3、保护“三电”设施是保证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需要。
   人们的生产、生活离不开电、通讯、广播电视,保护好“三电”设施,才能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我们的很多农田、果田,靠提灌站供水灌溉,因盗窃、破坏造成的停电后果是大家都可以预想的。在春节期间,由于电力紧张,供电部门采取了分片停电措施,缓解用电压力,在此期间电信、联通等很多通信部门都接到投诉电话,说通信不畅,抱怨他们服务不周,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近段时间,一些不法分子盗窃广电设施,导致一些农村家庭只能收视1—2个效果模糊的电视频道,让本就单调的农村业余文化生活显得更单调。同学们,保护“三电”设施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这些因盗窃、破坏“三电”设施造成的严重后果,难道不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吗?
   三、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危害性
   1、给国家和相关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大家知道,2008年南方大部分地区受冰冻灾害,许多“三电”设施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全国受灾损坏停运的电力线路累计10012条,受灾损坏的725座变电站,直接经济损失达数十亿元。据新浪网报道,这次席卷中国东部和南部地区18个省份的雪灾,造成大面积的电力紧缺和运输不畅,工业产值遭受严重打击,预计2008年1月全国的工业产值会降低1—2个百分点。2008年春节,由于停电,移动公司为了保障通信畅通,给全县百余台基站安装了柴油发电机,这些发电机全由人工抬到目的地,整个春节期间共耗油近万升,损失近百万元。在2008年,我县发生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给电力、电信、广电、移动等三电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00余万元,这些损失大概相当于我县500名外出务工人员一年的纯收入,相当于我县2000名高中生一期的学杂费。
   2、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一篇《给温家宝总理的信》中提到,2005年6月8日,某电器厂变压器接地线被盗导致停电停产,停电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据东北新闻网报道,沈阳于洪区光辉乡前集村6台变压器遭“掏心”,40余户农民的水泵无法使用,500多亩水田无法流进一滴水,近千亩水田可能会死。2008年春耕期间,我县某乡一台变压器被人“掏心”后,当地的居民就反应说,如果5天之类再不来电,他们的秧苗灌不上水,今年就面临被减产的危险了。目前,一台旧变压器最多值两三万,但新一点的至少要4万块钱左右。变压器丢了,我们要自己买,如果按照水田面积均摊下去,每亩地就要摊上200多块钱。辛苦一年,一亩地的纯收入也就300多块,刚够买变压器。要是过了5天还来不了水,只能看着稻秧干死。据供电局的同志反映,1台变压器里面的铜线最多卖不过千元,但是要想恢复这1台变压器,所需要的钱是近万元。陕西电视台新闻中心报道,蒲城县永丰镇刘家沟村因变电设备丢失,上百村民停电停水已经10多天。村民们暂时靠蜡烛取光,吃水都需要到邻村去取。
   3、给违法犯罪嫌疑人人生道路设置了巨大障碍。
   我县在破获的各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中,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年龄最小的仅有11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8条、第33条、第59条相关规定,对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违反犯罪分子,最低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最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被处以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升学时不能报考军事院校,就业时不能进入党政机关。还有部分同学无法承受来自 社会的舆论压力,弃学走上了打工路、流浪路,有的甚至破罐子破摔,小小年纪吃喝嫖赌,成为了一个“废人”。
   四、我县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举措
   1、加大组织领导及打击力度。

        我县成立了以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检察院等10余个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县综治委“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公安局成立专案小组,仅2008年我县就抓获各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嫌疑人33人,查获各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未成年人100余人。
   2、加大防范力度。
   县供电局、县广电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等“三电”企事业单位在各重要路口及重要“三电”设施处全部加装了技术防范装置,并落实守护责任人,一旦有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行为发生,技防装置将自动联通110报警指挥中心、相关企事业单位及守护责任人的电话,报告被盗割位置,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围、追、堵、截。县电信公司还购买2只警犬,用于追捕犯罪嫌疑人。2008年,我县通过警犬现场抓获2名盗割电信设施犯罪嫌疑人,其中1人面部、腿部等部位被警犬咬伤,另1人也被其扑到在水田;通过狱侦等手段抓获历年来盗窃“三电”设施5人;通过公安、企事业单位警务室相关人员及村民的巡逻堵截,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其中包括1名在成都收赃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老板。
   3、加大群众举报奖励力度。
   县综治委“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各企事业单位奖励措施,统一建立了我县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违法犯罪线索、违规收购“三电”设施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况给予50—10000元的奖励。举报电话是:110、6207008、13778882588、6166581。各位同学如果举报了违法犯罪线索,我们将在查实的情况下,不公开地给与奖励。
   五、“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中青少年应该怎么做
   1、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电力、电信、广电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正常运行关系到国计民生。“三电”设施被盗窃破坏,不仅会严重影响“三电”企业的正常生产,更会严重影响到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近几年,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逐年增加,人民群众对改善城乡治安环境、保护“三电”设施平安运行的呼声日渐高涨。2007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分别以《伸向“三电”设施的“黑手”》和《行动起来保护“三电”》为题,对“三电”设施被盗窃、破坏问题进行了两次专题报道,呼吁全国人民行动起来,严惩盗窃“三电”设施犯罪行为,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三电”安全运行。保护“三电”设施的平安,已成为当前的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广大青少年学生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三电”专项斗争的特殊重要性,主动承担起宣传家长、宣传亲友的社会责任,真正使保护“三电”设施宣传工作进村进户、进社区、进校园,坚决抵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行为。
   2、要“勿以恶小而为之”。
   2007年,我县公安机关破获了一个盗窃广电闭路线的团伙,作案成员共48人,全部是16岁以下的在校学生。他们把盗窃的闭路线卖到废品收购站,可能得到几元、十几元,但给广电企业造成的损失可能成千上万元,还导致上百家用户不能及时收看电视节目。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学生是祖国的希望,“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是我们的祖训,从小培养良好的道德修养,对我们青少年学生至关重要,大家不能受社会上不良价值观的恶劣行为的影响,一定要洁身自好,不能有通过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牟取私利的错误思想。
   3、要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
   我们呼吁全县中小学在校的同学们:坚决不参加任何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行为;坚决不为任何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行为隐瞒和窝藏,站在维护国家、社会、群众、自身利益的立场,自觉遵纪守法。发现或知晓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通过拨打“110”或县“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通告告诉老师、家长,向相关部门举报,积极参加到保护“三电”设施的行列中来,尽到一名有良知、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应尽的义务。
   4、要克服作案侥幸心理。
   2008年,某村停电,几个未成年人伙同一起趁机盗窃了该村变压器里的铜线,面对警察的深入调查,他们不敢冒然出售,就暂时将偷到的铜线藏了起来。由于地处偏僻,情况复杂,公安局迟迟不能破案,为此市级领导还要求公安局限期破案。就在这时,公安局民警以退为进,表面放松督查力度,嫌疑人误以为公安泄气了,不再追究此案,于是拿出部分铜线到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出售,却被人举报,让公安逮个正着。公安部门对历年来每一个“三电”案件,都进行了排查、登记、建立档案,进行挂牌侦办。所以,各位同学一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以为一时抓不到,一切就平安了。
   同学们,电力、电信、广播电视正常运行直接关系了国计民生,关系到社会治安的好坏,关系到平安仁寿、和谐社会的构建,更关系到我们自己的切身利益。保护“三电”设施安全人人有责,举报“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人人参与!请同学们自觉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参与到保护“三电”设施的行列中来,主动承担起宣传、守护的社会责任,与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做坚决的斗争,为建国60周年的盛大庆典活动和灾后重建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祝同学们学习进步、生活快乐、万事如意。谢谢。



来源:仁寿一中  编辑:仁寿一中保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