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窥“诗歌的表达技巧”
四川·仁寿 魏建明
在2007年的高考《考纲》里有一个考点是“鉴赏文学作品形象、语言和表达技巧”。高考诗歌鉴赏中时有“表达技巧”或“表现技巧”的试题。而在语文学术界,对于“诗歌的表达技巧”的界定,各位专家、学者是见仁见智,众说纷纭。在语文教育界,对于“诗歌的表达技巧”的教学,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究其原因,认识难以统一,看法难以同一,处理难免随意与随便。究其结果,专家、学者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教师人云亦云,各取所需;学生无所适从,不只所措。从而使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都难免混乱、杂乱与错乱。
笔者经过一些思考与探索,尝试与实践,提出以下一孔之见,以期语文的专家、学者和同仁斧正。
我们认为,对于“诗歌的表达技巧”可以从三个层面去认识:
第一层面:诗歌本身“常用”的“表达技巧”。一是注意“诗歌本身”,可借助初、高中语文教材,诗歌鉴赏辞书和相关资料,寻找、梳理其具体的“表达技巧”;二是注意“常用”,可在具体“表达技巧”中,结合中学生鉴赏诗歌的实际,参考高考试题要求,筛选出“常用”的“表达技巧”。如:赋(铺陈)、比(以彼物比此物)、兴(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用典(典故与掌故);映衬(正衬、反衬;以动衬静、以乐景写哀情等);虚实结合、明暗相生;重章叠句,一咏三叹等。
第二层面:文学创作中“通用”的“表达技巧”。一是注意“文学创作”,包括散文、小说和戏剧创作。二是“通用”,指在文学创作中普遍采用的“表达技巧”。当然,诗歌也是文学创作。自然,散文、小说和戏剧的表达技巧也能移用到诗歌创作中。如:直抒胸臆、借景抒情、借事抒情、情景交融;托物言志,咏物抒怀;借古讽今,咏史抒怀;欲扬先抑,先声夺人,以小见大等。
第三层面:文章中“泛用”的“表达技巧”。也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文章中”,主要指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和应用文中;二是“泛用”,指在文章中广泛采用的“表达技巧”。因为,在文学创作中有时也借用文章的表达技巧。如:修辞手法(比喻、比拟、借代、夸张、双关、对比、对偶、反语、反复及象征、互文和回文等);表达方式(正面描写、侧面描写,浓墨重彩,白描;直接抒情、间接抒情;概括叙述、具体描述;平实说明、生动说明等);语言运用(炼字、叠词、摹声;同义复词、偏义复词等)。
特意说明:一是掌握一首诗的“表达技巧”,宜从整体着眼,抓住最突出的一种“表达技巧”即可;二是从三个层面(“诗歌”、“文学”和“文章”)与三种用法(“常用”、“通用”和“泛用”)角度思考,可以让学生思路清晰,思维明晰;三是有些诗歌的“表达技巧”,有交叉与交错,宜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通讯地址:四川省仁寿县第一中学
联系人:魏建明
电话:(0833)6208356
邮编:620500